修订后的认定管理办法分总则、建设原则、申报条件、认定程序、组织管理和附则共章条。 总则部分对制定的目的和依据、创新中心定位、功能、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;建设原则部分提出了创建三原则,明确了建设方向、市场化运作、协同创新等;申报条件部分从组建形式、创新基础、体制机制、发展模式等方面提出要求;认定程序部分明确了受理时限及企业申请、市地推荐、组织评价、社会公示、会议审议、认定授牌等工作程序;组织管理部分对建成后的创新中心如何管理进行了规定;附则部分明确了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称号授予的其他情形、解释权限、施行时间,附认定和评价两个指标体系。